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郴州市博物馆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公告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《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》(文物博函〔2022〕863号)和《湖南省文物局关于转发<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>》的要求,规范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行为,维护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市场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郴州市博物馆为民间收藏文物提供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。


咨询机构的预约方式和服务时间、地点
机构名称:郴州市博物馆

服务时间: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

服务地点:郴州市博物馆路5号市文化中心五楼

电话预约:0735-2858179

 

咨询服务范围
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、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。以下几类藏品不予鉴定:

1.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;

2.被盗窃、盗掘、走私的文物;

3.法律法规禁止交易流通的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;

4.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或物件;

5.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超出鉴定范围的文物或物件。

 

咨询程序

1.电话预约,提出申请;

2.根据约定的时间到达咨询地点,出示有效身份证件;

3.咨询点向申请人提供《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》《公益性文物鉴定承诺书》,申请人同意并签名后,咨询点方可受理;

4.鉴定咨询活动预约人数为10人,每人每次原则上不超过3件藏品。

 

注意事项

1.咨询点工作人员口头告知申请人鉴定咨询意见供其参考,如果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,咨询点在十日内做出答复;

2.由于该鉴定咨询属于面向社会、服务群众的公益性活动,只提供口头的意见结果,仅供申请人参考;

3.未经许可,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、录音、录像,否则取消鉴定服务,并责令申请人删除拍照、录音、录像资料。如申请人拒绝删除,我馆将在网络公示违规申请人个人及违规信息。

4.鉴定咨询服务为公益性质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申请人需要通过科技检测设备对收藏文物进行科技检测,则需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收取一定费用;

5.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改期或取消的,将提前在博物馆官网、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布;

6.申请人及陪同人员全程佩戴口罩,方可参与。老年人及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陪同,并做好入馆所需证明,或向本馆工作人员、志愿者请求协助;

7.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,本公告具体由郴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。